法制網訊 記者馬超 通訊員許廷廷 妻子有了外遇,男子聞後苦悶吸毒被拘,妻子一怒之下搬回娘家居住。男子醒悟後欲輓回感情,怎奈數次遭妻子嫌棄拒絕。男子一怒之下,將妻子的姓名、住址、與情人的開房記錄製作成“尋人啟事”張貼在小區里。妻子得知後,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近日,江蘇省昆山市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離婚案。
  陳明和陸穎不僅是自小一起長大的伙伴,還是同班九年的同學,兩人順其自然地戀愛、結婚,並於婚後生育了一個可愛的兒子,然而,原本被眾人羡慕看好的婚姻卻因一場傳言鬧起離婚。
  2013年的一天,一位鄰居告訴陳明,他看到陸穎與一位陌生男子到某賓館開房,陳明聞後火冒三丈,再三質問下,妻子陸穎始終不承認此事,兩人為此多次發生爭吵。此事過後陸穎經常早出晚歸,陳明更加疑惑。
  為了查清妻子行蹤,他托朋友將傳聞中陸穎在某賓館的開房記錄調取出來並跟陸穎當場對質,陸穎又氣又惱,對擺在眼前的“證據”不置可否,卻數落陳明游手好閑、沒錢沒本事。既氣憤難堪又傷心無奈的陳明深感無計可施,在與朋友聚會時聽信他人教唆染上毒品。陸穎知道後一氣之下回了娘家,後來陳明經查處被給予治安處罰,他改過自新後數次到岳母家找妻子,都被拒絕和嫌棄。
  碰了一鼻子灰的陳明氣憤不已,竟然將妻子的照片、住址、與他人開房記錄做成“尋人啟事”貼滿小區,陸穎和陳明瞬間成了小區里的“名人”。此時,深受傷害的陸穎終於不願再忍,她一怒之下將陳明告上法庭起訴離婚。
  庭審中,法官在查清上述事實後主持雙方調解,陳明再三表示自己不願離婚,他很珍惜雙方多年的感情及來之不易的婚姻,為輓回妻子、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庭,他已經徹底痛改前非,並找了一份穩定的工作,但陸穎似乎並不領情,依舊想要離婚。
  最終,法院綜合雙方陳述與證據,認定雙方自相識、戀愛到結婚,感情基礎牢固,只是因為瑣事產生糾紛,庭審中被告已經表示願意為此後共同生活做出努力,法院認定原被告雙方感情並未完全破裂,只要在今後的生活中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信任,雙方還是有和好可能的。因此,法院最終判決不准雙方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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