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了
  3歲的孩子誰都不要
  “一3歲男孩在快餐店門口哭著找爸爸。孩子被帶到派出所後聯繫到了他的父母,但是兩人都不來接孩子。”4月26日下午,綠東村治安大隊一民警向記者來電。
  當天下午3時許,在建設路公安分局綠東村治安中隊的派出所大廳櫃臺內,坐著一個3歲左右的男孩。
  中隊民警尚寧告訴記者:“孩子說他爸媽離婚了,他跟著爸爸,爸爸又找了一個阿姨,對他不好,有時還推打他。當天午飯後,阿姨說要帶他買吃的,買了後,就把他丟在快餐店門口了。”
  尚民警介紹,孩子記憶力很好,能記住爸爸的手機號。但是聯繫到孩子的爸爸後,他卻生氣地說讓孩子的媽媽來接,在告知孩子媽媽的電話後就掛斷了。後來民警又給孩子媽媽打電話,孩子媽媽說,她在外地,不能來接,讓找孩子爸爸,說完也掛斷了電話。
  “哪有這種父母,就是你們有事,也要找個人來領走孩子吧!”看著天真聰明的孩子,來派出所辦事的不少人都對這種不負責任的父母斥責不已。
  民警後來又多次給孩子父母打電話,不是無人接聽,就是直接掛斷。當日18時30分許,孩子父親禁不住民警批評,通知孩子的叔叔把孩子接走了。
  鄭州晚報首席記者 徐富盈
  實習生 趙龍翱
  線索提供:尚女士(稿費50元)
  (原標題:父母離婚了3歲的孩子誰都不要)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yi93yilgn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